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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介

 

一、保险实施范围

(一)实施行业范围

1、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鼓励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员工参保范围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含实习生)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应当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劳务派遣单位已为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除外。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投保。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就推行和保障范围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通常和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含急性职业中毒)或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限额内实施赔付。包括以下范围:

1、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赔偿金:被保险人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从业人员(含急性职业中毒)或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直接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抢险救援费用: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参与救援、事故鉴定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费用。

3、法律服务费用:发生可能引发保险合同项下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必要的仲裁、诉讼、鉴定、取证、案件受理、评估、公证等相关费用。

以上所称“第三者”是指除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含实习生、被派遣劳动者)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保险服务机构:

首席承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共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郑灿燊 13902598600

 

市金融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接受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诉。

市金融局投诉举报电话:0760-88221148;

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举报电话:0760-88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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