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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什么?

 

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倒逼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速。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安全事故时,被保险人须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责任险种。

据悉,2014年底前,内蒙古保险行业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保试点。

为完善食品安全控制机制,自治区保监局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探索保险模式,积累经验,逐步加以推广。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制订的实施方案,近期自治区每个盟市选择10家以上的食品企业,作为首批投保的试点企业,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承保工作。在试点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力争2016年6月底前在自治区范围内推广。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摆在更重要、更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实施、群众受益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当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保险机构要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专业团队,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领域的特殊性,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风险管控、组织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力、管理、网络等专业优势,规范保险运行程序,为参保人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共同努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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