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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出新政落实“严监管”

分享到: 来源:【中国保险报】日期:【2012-08-13】关闭窗口

 近日,广东保监局发出《关于规范当前产险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前所未有的监管力度,大力规范产险市场秩序,对被检查确认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产险机构,将责令停业整顿,并一律追究一把手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撤换。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由于行业内外各种因素影响,保险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公司业务发展压力增大。—些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大幅提高手续费,采用违法违规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稳定。本次铁腕规范市场秩序的举措,旨在维护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产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防范因行业不规范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知》要求,各产险公司应加强经营行为自律,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制定业务发展策略和费用列支政策,提高经营效益观念,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年初制定的业务考核指标,明显不符合当前市场发展实际的,各公司应当及时调整,避免下属分支机构迫于经营压力,采取违法违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为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知》要求各地行业协会应加强引导,督促会员公司理性竞争,并建立有利于维护所有市场主体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业自律机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加强对市场发展状况的监测,发现市场异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通知》还要求各公司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要加强监督其他公司的市场行为,通过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广东保监局将坚持偿付能力监管导向,加强监测各公司经营数据,对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启动现场检查、重点查核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通知》强调,广东保监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产险机构的处罚力度,对被立案检查的公司,将暂停审批新机构,并取消非珠三角地区机构审批的优惠政策。核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先暂停接受新业务,直至监管部门完成检查处罚程序。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一旦被责令停业,广东保监局将派遣监管干部进驻,锁定业务、财务系统,确保责令停业执行到位。被责令停业的下级机构数量超过2个(含2个)的,同时责令上级机构全系统停业整顿。

  根据《通知》精神,对于被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产险机构,其一把手将难辞其咎,情节严重的,责令撤换。被责令撤换的下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超过2个(含2个)的,同时责令撤换上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并要求所属总公司将有关人员调离广东。

  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知》表示,广东保监局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加大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压力,从源头解决市场发展问题。检查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存在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不论公司业务规模大小,是否上市公司,广东保监局均通报新闻媒体,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部门,限制有关公司参与地方大型项目的承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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