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的诉求渠道,现将我局实施局长接待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人员
2012年6月的局长接待日定于6月13日(周三),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为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
今后,局长接待日将固定为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如遇法定公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局长接待日由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接待,如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因临时原因不能亲自接待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其他局领导代为接待。我局将于每月接待日前5日公告主持当月接待日的局领导。参加接待日的人员为: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承办处室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
二、接待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20楼广东保监局信访投诉中心。
三、 主要接待事项:
(一)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二)反映辖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对辖区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派出机构处理的;
(四)反映辖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
(五)对广东保监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相关咨询;
(七)对辖区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八)广东保监局依法应当处理的其他事项。
四、来访人须知
(一)来访人可以自我局当月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局长网络信箱或信件等渠道提出预约,于接待日前4日将《广东保监局局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表),将要反映的情况和投诉的事由,主要通过书面材料等形式交我局信访中心。书面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或法人代表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相关证据、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二)接待日当天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广东保监局参加局长接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参加局长接待。
(三)对未预约的被接待人,在局长接待日来访并要求局长接待的,经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同意,可在预约接待事项完毕后,予以安排接待;因时间安排等原因,局领导无法接待的,我局将说明原因并建议转入正常信访投诉流程办理。
(四)因我局工作安排等临时紧急情况,已预约的来访人在接待日当天无法由轮值局领导接待的,将另行安排。
(五)局长接待日预约电话:020-38320162;预约传真:020-38361210;预约短信号码13560153920;网络信箱网址http://guangdong.circ.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20楼广东保监局信访投诉中心(邮编510620) 。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